(上接A13版)
1、17.51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22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fā)行后總股本計算);
2、13.13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22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fā)行前總股本計算);
3、14.04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fā)行后總股本計算);
4、10.53倍(每股收益按照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2021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fā)行前總股本計算)。
(四)募集資金
根據4.38元/股的發(fā)行價格和20,000萬股的新股發(fā)行數量計算,若本次發(fā)行成功,預計發(fā)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為87,600萬元,扣除發(fā)行費用6,155.19萬元(不含增值稅)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81,444.81萬元。
(五)回撥機制
本次發(fā)行網上網下申購于2023年2月27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后,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fā)行的規(guī)模進行調節(jié)?;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定:
網上發(fā)行初步認購倍數 = 網上有效申購數量 / 回撥前網上發(fā)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上、網下均獲得足額認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低于50倍(含),不啟動回撥機制;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50倍、低于100倍(含),則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的20%;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100倍,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的40%;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150倍,回撥后網下發(fā)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fā)行股票數量的10%。
2、在網上發(fā)行未獲足額申購的情況下,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認購,主承銷商按照已公告的網下配售原則進行配售;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仍未能足額申購的情況下,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fā)行措施。
3、在網下發(fā)行未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中止發(fā)行。
在發(fā)生回撥的情形下,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并于2023年2月28日(T+1日)在《新疆寶地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網上發(fā)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以下簡稱“《網上發(fā)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發(fā)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 日為網上、網下發(fā)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fā)事件影響本次發(fā)行,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fā)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聯網交易平臺系統(tǒng)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網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互聯網交易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投資者及時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系。
(七)鎖定期安排
本次網上、網下發(fā)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八)擬上市地點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情況
(一)網下投資者總體申報情況
2023年2月21日(T-4日)為本次發(fā)行初步詢價日。截至當日15:00,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平臺收到2,504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2,789個配售對象的初步詢價報價信息,報價區(qū)間為0.01元/股-37.25元/股,擬申購數量總和為17,284,950萬股。配售對象的具體報價情況請見本公告“附表:初步詢價報價情況”。
(二)剔除無效報價情況
經主承銷商和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核查,有30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36個配售對象未按《發(fā)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的要求提交相關資格核查文件;39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57個配售對象屬于禁止配售范圍。上述68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93個配售對象的報價已被確定為無效報價予以剔除,詳細剔除情況請見本公告“附表:初步詢價報價情況”中被標注為“無效報價1”和“無效報價2”的部分。
剔除上述無效報價后,其余2,474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2,596個配售對象全部符合《發(fā)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guī)定的網下投資者條件,報價區(qū)間為0.01元/股-37.25元/股,擬申購數量總和為17,022,530萬股。上述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guī)范的私募投資基金均已按照相關規(guī)定完成了登記和備案。
上述2,474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2,596個配售對象報價信息統(tǒng)計如下:
(三)剔除最高報價部分情況
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后的詢價結果,對所有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上交所互聯網交易平臺記錄為準)由后到先、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報時間按上交所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從后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擬申購量不低于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fā)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經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一致,決定將申報價格高于4.38元/股的初步詢價申報予以剔除,對于申報價格為4.38元/股的配售對象報價不做剔除。
本次有7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9個配售對象的報價被剔除,對應剔除的擬申購總量為11,640萬股,占本次初步詢價申報總量(剔除無效報價后)的0.07%。詳細剔除情況請見本公告“附表:初步詢價報價情況”中被標注為“高價剔除”的部分。
經上述剔除后,2,467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2,587個配售對象報價信息統(tǒng)計如下:
(四)發(fā)行價格和有效報價投資者的確定過程
1、發(fā)行價格的確定過程
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情況,在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后,并綜合考慮發(fā)行人基本面、市場情況、所處行業(yè)、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確定本次發(fā)行的發(fā)行價格為人民幣4.38元/股。
2、有效報價投資者的確定
有4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8個配售對象申報價格低于4.38元/股,亦為無效報價,具體名單詳見“附表:初步詢價報價情況”中被標注為“低價未入圍”的配售對象。在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后,申報價格不低于發(fā)行價格4.38元/股的2,463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12,579個配售對象為本次發(fā)行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有效擬申購數量合計17,000,910萬股。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名單、申購價格及有效申購數量請見本公告附表。
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進一步核查,投資者應按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系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進行配售。
(五)與行業(yè)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較
發(fā)行人所屬行業(yè)為黑色金屬礦采選業(yè)(B08)。截至2023年2月21日(T-4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fā)布的黑色金屬礦采選業(yè)(B08)最近一個月靜態(tài)平均市盈率為17.89倍。主營業(yè)務與發(fā)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體情況如下:
數據來源:Wind資訊,數據截至2023年2月21日。
注1:以上2021每股收益計算口徑為:2021年歸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2023年2月21日總股本;可比公司的2022年歸母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尚未披露相關數據。
注2: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可比公司中,興宏泰為新三板掛牌公司,2023年2月21日前20個交易日僅有5個交易日有成交,股票成交不活躍,因此未納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數平均值計算范圍。
注3:以上數字計算如有差異為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造成。
本次發(fā)行價格4.38元/股對應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閱的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17.51倍,對應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1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14.04倍,均低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fā)布的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tài)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來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fā)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三、網下發(fā)行
(一)網下申購參與對象
經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確認,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為12,579個,其對應的有效擬申購總量為17,000,910萬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可通過上交所互聯網交易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及有效擬申購數量。
(二)網下申購流程
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
1、網下申購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T日)9:30-15:00。網下投資者必須在上交所互聯網交易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本次發(fā)行價格4.38元/股,申購數量為其有效報價對應的有效擬申購數量。通過該平臺以外方式申購視為無效。網下投資者為參與申購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后,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為準。
2、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只能以其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注冊的證券賬戶和銀行收付款賬戶參與本次網下申購。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上海)、證券賬戶號碼(上海)和銀行收付款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登記備案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申購。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對象自行負責。
3、網下投資者在2023年2月27日(T日)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4、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主承銷商將公告披露違約情況,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備案。
5、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在網下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中國證監(jiān)會的有關規(guī)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網下初步配售
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2023年2月17日(T-6日)刊登的《發(fā)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中確定的配售原則,將網下發(fā)行股票配售給提供有效報價并參與了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并將在2023年3月1日(T+2日)刊登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況。
(四)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3年3月1日(T+2日),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經濟參考網上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內容包括本次發(fā)行獲得配售的網下投資者名稱、每個獲配網下投資者的報價、申購數量、初步獲配數量以及初步詢價期間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實際申購數量少于報價時擬申購數量的網下投資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已向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通知。
(五)認購資金的繳付
1、2023年3月1日(T+2日),獲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發(fā)行價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網下發(fā)行專戶足額劃付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2023年3月1日(T+2日)16:00前到賬,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2、應繳納認購款金額的計算
每一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金額 = 發(fā)行價格 × 初步獲配數量
3、認購款項的繳付及賬戶要求
網下投資者應依據以下原則進行資金劃付,不滿足相關要求將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無效。
(1)網下投資者劃出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款項須劃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fā)行專戶,每個配售對象只能選擇其中之一進行劃款。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發(fā)行專戶信息及各結算銀行聯系方式詳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網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yè)務資料—銀行賬戶信息表”欄目中“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網下發(fā)行專戶信息表”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fā)行專戶一覽表”,其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網下發(fā)行專戶一覽表”中的相關賬戶僅適用于QFII結算銀行托管的QFII劃付相關資金。
(3)為保障款項及時到賬、提高劃款效率,建議配售對象向與其在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備案的銀行收付款賬戶同一銀行的網下認購資金專戶劃款。劃款時必須在匯款憑證備注中注明配售對象證券賬戶號碼及本次發(fā)行股票代碼601121,若不注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劃款失敗、認購無效。例如,配售對象股東賬戶為B123456789,則應在附注里填寫:“B123456789601121”,證券賬號和股票代碼中間不要加空格之類的任何符號,以免影響電子劃款。
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款項劃出后請及時通過上交所互聯網交易平臺查詢資金到賬情況。
4、主承銷商按照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劃撥資金有效配售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發(fā)行人與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將于2023年3月3日(T+4日)在《新疆寶地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發(fā)行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發(fā)行結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jiān)會和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備案。
對未在2023年3月1日(T+2日)16:00前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其未到位資金對應的獲配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時,將中止發(fā)行。
5、若獲得配售的配售對象繳納的認購款金額大于獲得配售數量對應的認購款金額,2023年3月3日(T+4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主承銷商提供的網下配售結果數據向配售對象退還應退認購款,應退認購款金額 = 配售對象有效繳付的認購款金額 — 配售對象應繳納認購款金額。
6、網下投資者繳納的全部認購款項在凍結期間產生的全部利息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所有。
(六)網下發(fā)行其他事項
1、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將對本次發(fā)行的網下發(fā)行過程、配售行為、參與配售的投資者資質條件及其與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的關聯關系、資金劃撥等事項進行見證,并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2、主承銷商特別提醒:若投資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發(fā)行后達到發(fā)行人總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本次發(fā)行中,已參與網下發(fā)行的配售對象及其關聯賬戶不得再通過網上申購新股。
4、違約處理: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yè)協會備案。
四、網上發(fā)行
(一)申購時間
本次網上申購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T日)9:30-11:30、13:00-15:00。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如遇重大突發(fā)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次發(fā)行,則按申購當日通知辦理。
(二)申購價格
本次發(fā)行的發(fā)行價格為4.38元/股。網上申購投資者須按照本次發(fā)行價格進行申購。
(三)申購簡稱和代碼
申購簡稱為“寶地申購”;申購代碼為“780121”。
(四)網上投資者申購資格
持有上交所證券賬戶卡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guī)禁止及發(fā)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jiān)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發(fā)行的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發(fā)行的申購。
2023年2月27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23年2月23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1萬元(含)以上的投資者方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申購本次網上發(fā)行的股票(國家法律、法規(guī)禁止者除外)。
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2023年2月23日(T-2日)日終為準。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持有市值按其證券賬戶中納入市值計算范圍的股份數量與相應收盤價的乘積計算。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其按市值計算的可申購上限,同時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fā)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60,000股。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賬戶以及企業(yè)年金賬戶,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賬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證券賬戶單獨計算市值并參與申購。不合格、休眠、注銷證券賬戶不計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發(fā)生司法凍結、質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限制的,不影響證券賬戶內持有市值的計算。
(五)網上發(fā)行方式
本次網上發(fā)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進行,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上初始發(fā)行數量為6,000萬股。主承銷商在指定時間內(2023年2月27日(T日)9:30-11:30、13:00-15:00)將6,000萬股“寶地礦業(yè)”股票輸入在上交所指定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為該股票唯一“賣方”。
(六)申購規(guī)則
1、投資者只能選擇網下發(fā)行或網上發(fā)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本次網下詢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若投資者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2、每一申購單位為1,000股,單一證券賬戶的委托申購數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但不得超過其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對應的網上可申購額度,同時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fā)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60,000股。對于申購量超過主承銷商確定的申購上限60,000股的新股申購,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將視為無效予以自動撤銷,不予確認;對于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
3、投資者參與網上公開發(fā)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七)網上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登記
參加本次網上發(fā)行的投資者須持有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證券賬戶卡。
2、市值計算
參與本次網上發(fā)行的投資者需于2023年2月23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日均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市值計算標準具體請參見《網上發(fā)行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
3、開立資金賬戶
參與本次網上發(fā)行的投資者,應在網上申購日2023年2月27日(T日)前在與上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立資金賬戶。
4、申購手續(xù)
申購手續(xù)與在二級市場買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網上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市值數據在申購時間內(T日9:30-11:30、13:00-15:00)通過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公司進行申購委托。
(1)投資者當面委托時,填寫好申購委托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股票賬戶卡和資金賬戶卡到申購者開戶的與上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托手續(xù)。柜臺經辦人員核查投資者交付的各項證件,復核無誤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資者通過電話委托或其他自動委托方式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要求辦理委托手續(xù)。
(3)投資者的申購委托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八)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
網上投資者認購股票數量的確定方法為:
1、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終網上發(fā)行數量(回撥后),則無需進行搖號抽簽,所有配號都是中簽號碼,投資者按其有效申購量認購股票;
2、如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大于本次最終網上發(fā)行數量(回撥后),則按每1,000股確定為一個申購配號,順序排號,然后通過搖號抽簽確定有效申購中簽號碼,每一中簽號碼認購1,000股。
中簽率 =(最終網上發(fā)行數量 / 網上有效申購總量)×100%。
(九)配號與抽簽
若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于本次最終網上發(fā)行數量,則采取搖號抽簽確定中簽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
1、申購配號確認
2023年2月27日(T日),上交所根據投資者新股申購情況確認有效申購總量,按每1,000股配一個申購號,對所有有效申購按時間順序連續(xù)配號,配號不間斷,直到最后一筆申購,并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
2023年2月28日(T+1日),向投資者公布配號結果。申購者應到原委托申購的交易網點處確認申購配號。
2、公布中簽率
2023年2月28日(T+1日)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經濟參考網上刊登的《網上發(fā)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公布網上發(fā)行中簽率。
3、搖號抽簽、公布中簽結果
2023年2月28日(T+1日)上午在公證部門的監(jiān)督下,由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主持搖號抽簽,確認搖號中簽結果,并于當日通過衛(wèi)星網絡將抽簽結果傳給各證券交易網點。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3月1日(T+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經濟參考網上刊登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中公布中簽結果。
4、確定認購股數
投資者根據中簽號碼,確定認購股數,每一中簽號碼只能認購1,000股。
(十)中簽投資者繳款
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后,應依據2023年3月1日(T+2日)公告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guī)定。2023年3月1日(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連續(xù)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并計算。
(十一)放棄認購股票的處理方式
對于因網上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情況,結算參與人(包括證券公司及托管人等)應當認真核驗,并在2023年3月2日(T+3日)15:00前如實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申報,并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給主承銷商。放棄認購的股數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股。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主承銷商包銷。
(十二)發(fā)行地點
全國與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
五、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后,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fā)行數量。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則中止發(fā)行。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詳見2023年3月3日(T+4日)刊登的《發(fā)行結果公告》。
六、中止發(fā)行情況
本次發(fā)行出現以下情況時,發(fā)行人及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fā)行措施:
1、網下申購后,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申購總量小于網下初始發(fā)行數量;
2、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購的;
3、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
4、發(fā)生其他特別情況,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協商決定中止發(fā)行;
5、發(fā)行人在發(fā)行過程中發(fā)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本次發(fā)行的;
6、中國證監(jiān)會對證券發(fā)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后監(jiān)管,發(fā)現涉嫌違法違規(guī)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fā)行人和承銷商暫?;蛑兄拱l(fā)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fā)生以上情形,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fā)行原因、恢復發(fā)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fā)行后,在本次發(fā)行核準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后,發(fā)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fā)行。
七、余股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不足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時,發(fā)行人及主承銷商將中止發(fā)行。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超過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的70%(含70%),但未達到本次公開發(fā)行數量時,繳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
發(fā)生余股包銷情況時,2023年3月3日(T+4日),主承銷商將余股包銷資金與網下、網上發(fā)行募集資金扣除承銷保薦費后一起劃給發(fā)行人,發(fā)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將包銷股份登記至主承銷商指定證券賬戶。
八、發(fā)行費用
本次網下發(fā)行不向配售對象收取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投資者網上定價發(fā)行不收取傭金和印花稅等費用。
九、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一)發(fā)行人:新疆寶地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鄒艷平
聯系人:王略
住所: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qū)克拉瑪依東街390號深圳城大廈15樓
電話:0991-4856288
(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劍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聯系地址:上海市徐匯區(qū)長樂路989號
咨詢電話:021-54047165、021-54047376
發(fā)行人:新疆寶地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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